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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6月27日起报志愿 7月8日开始录取

时间:2015-07-01 21:10作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考点击:

 一、志愿填报安排

1.填报志愿的批次安排

今年江苏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微博]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 地方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 本科第1小批和“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院校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微博]、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 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 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 //gkzy.jseea.cn)网上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 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的资格线

为加强对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到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江苏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达到江苏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和 体检等方面的要求,结合本人报考意向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 刊)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关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文科类、理科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责任编辑:南航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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